雙聯學位學生
一、申請資格
係指學生依本校與境外大學雙方之協定,於本校及合作境
外大學進修,並於符合雙方畢業資格之規定後,由本校與合作境外大學共同或分
別授予學位。
一、學士生累計在兩校修業期間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。
二、修讀碩士學位者,累計在兩校修業期間至少須滿十二個月。
三、修讀博士學位者,累計在兩校修業期間至少須滿二十四個月。
請先查詢本校與您所屬學校之間是否簽有【雙聯學位合約及協議】。
二、申請流程
- 請洽母校正式提名薦送
- 填寫【學位生申請系統】(註:雙聯學位生請提供原校校名)
- 上傳所有必需文件(註:登入申請系統後將可查看必需文件之詳細資訊)
- 確認並送出申請資料
三、重要時程
參考外國學生申請入學: